臣为郎时,与太卜 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 聚会占家问 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 凶,历家曰小凶, 天人家曰小吉 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