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 ,然重迟, 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 为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 候伺。上所 欲挤者,因而陷之; 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 循三尺法,专以 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 如是乎?” 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 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