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 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 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 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 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 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 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 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 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 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 不忠。”上 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 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 毁弘,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