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 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 鹩,以受 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 农民;以官为威,以 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 无异於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 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 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 以少为多,以 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 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 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 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 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