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 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 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 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 改火,期可已矣。 ”子曰:“於汝安 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 甘,闻乐不 乐,故弗 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 子生三年然後 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 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