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 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 内史,周 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 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, 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 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 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 “三尺安出哉 ?前主所是著为律 ,後主所 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 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