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 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 残费已先 ,而能从诸 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残也, 士闻战则输 私财而富军 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 ,令折辕而炊之,杀 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 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 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 计也。夫 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 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 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