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 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 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