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 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 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