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 臣邻家有 远为吏者, 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 之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 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 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 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 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 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 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 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 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