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 河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 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 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 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 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