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 人主病不广大,人 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 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 其端,令人主 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 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 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 ,汲黯先发之,弘推 其後,天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 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 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 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 者以臣为不忠。” 上然弘言。左右幸 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