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 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 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 。彼战之为残也,士闻战 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 杀牛而觞士,则是 路军之道 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 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 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 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 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 ,夷伤者空财而共 药,完者内酺而 华乐,故 其费与死 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