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 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 南阳、汉中以往 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 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 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 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