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 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