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 往夜告之,弥 子矫驾君车而出。 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 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 奉君。君 曰:“爱我哉 ,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 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 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 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