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