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 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 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 陈其端, 令人主自择 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 文法吏事 ,而又缘饰 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 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 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 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 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 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 臣为不忠。” 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