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 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 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 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 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 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 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 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