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