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 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 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