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 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 簿责条侯, 条侯不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 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 ,以故不 得死,遂入廷尉 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