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 罪之有也?”对曰: “足下不 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 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 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 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 则杀主父 ,言之则 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 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 忠至如此, 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 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 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