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 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 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 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 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 犯刖罪! 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 弛,得罪於君。君 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 尝食我以其馀 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 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 当而加疏。故谏 说之士不可 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