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 王为志,则 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 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 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 者寡矣。 彼战之为残 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 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 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 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日,尸死扶伤, 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 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 家而葬,夷 伤者空财而 共药,完者 内酺而华乐,故 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