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 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 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 议,开陈其端, 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 。於是天子察 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 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 其後,天 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 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 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 。弘谢曰:“夫知 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