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 ,灭南越,番 禺以西至 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 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 、汉中以往 郡,各以地比给 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 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 均输调盐 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 ,为以訾 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