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