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 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 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 粟帛多者复其身。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 ,举以为 收孥。宗室非有军 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 功者显荣, 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