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 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 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 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 何以禁之?朕未见 其便,其 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 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