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 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 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 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 曰:“孝哉,为 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 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 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 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 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 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 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