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为贾生 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