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 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 会前数谏, 不听;已 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