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 称以为人主病不 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 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 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 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 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 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 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 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 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 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 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 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 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 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