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 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 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 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 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 ,不服,以笞掠定 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 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 不道以上。廷尉 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 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