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 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 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 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 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 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 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 ,汲黯先发之 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 此日益亲 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 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 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 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 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