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 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 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 陷之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 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 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 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