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 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 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 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 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 ,適治狱 吏不直者 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