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 不俭节。弘 为布被,食 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 朝会议,开陈其 端,令人主自择 ,不肯面折 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 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 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 之,弘推其後,天子 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 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 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 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 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 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 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 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 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