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 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 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 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 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