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 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 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 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 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 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 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 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 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 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 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 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 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 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 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 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 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 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 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 。故盗贼浸多,上 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