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 郡十七, 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 。南阳、 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 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 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