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 禺以西至蜀南者 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 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 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 而初郡时时 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 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 敢言擅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