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 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 不知也。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 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 忧之。其牺 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 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 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酒 ,上以活主 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 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 以忠信得罪者也。 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