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 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 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 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 “汝安则 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 ,闻乐不乐,故弗为 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!子生 三年然後免於 父母之怀。 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