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 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 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 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 私;设刀锯以禁奸 邪,信赏罚以致 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 怨咎,欺旧友 ,夺魏公子卬 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行不 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 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 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 ,贵富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 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 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 恨。何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