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 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 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 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 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 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