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 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 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 ;上所欲释者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 ,不循三 尺法,专 以人主意指为狱。 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 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 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