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 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 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 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 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 岁中,至 左内史。弘奏事, 有不可, 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 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 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 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约 以顺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 今皆倍之,不忠。 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 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