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 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 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 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 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 然兵所过县,为以 訾给毋乏 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